咸宁网讯 记者王莉敏、通讯员郑世明、秦牧阳报道:近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4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再次升级,措施要求较上一年度更高更严更细致。
2023年9月,我市对年度制定的结果运用进行了调整,将原定阶梯式奖惩(第一名奖100万元,第二名奖60万元,第三名奖30万元;倒数第一名罚100万元,倒数第二名罚60万元,倒数第三名罚30万元)调整为首末名奖罚(第一名奖100万元,倒数第一名罚100万元)。此后,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工作仍然纳入月度综合评价,但不参与奖惩。今年,结果运用继续沿用2023年9月的调整方案。
据介绍,今年的评价指标细则新增1项扣分指标:临街绿地、小游园、社区公园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配套设施无破旧、污渍、损坏现象,每处扣分值为0.1分;新增了1项评价内容:夜市,总分为2分,对应增加了3项扣分指标(夜市周边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夜市管理规范有序,无明显影响正常交通、群众生活等问题;夜市周边无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每处扣分值为0.2分。
在措施要求方面,将“五共”理念正式写入了方案,要求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强调要坚持动真碰硬、奖勤罚懒,真正评出压力、评出动力,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靓。
编辑:hefan
上一篇:
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百强榜单发布 咸宁市实现零突破
下一篇: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0〕39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11月...
2022年各地所辖乡(镇、办)综合评价首末名及得分《2022年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得分情况汇总表》《咸宁市城区2022年度数字...
咸宁网讯记者姜明助、谭宏宇报道:16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暨城管领导小组第三次联席会议上,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
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城市管理工作,接到调查电话027—12304,积极配合问答。
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积极参加城市管理工作,接到调查电话027—85512067,请积极配合问答。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刘丁维、实习生陈箐报道: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市城管执法局就如...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刘丁维、实习生陈箐报道: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市城管执法局就如...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刘丁维、实习生陈箐报道: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到市城管执法局就如...
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0〕39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9月份...
得分87.5分《咸宁市城区2020年10月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一览表》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