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0〕39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11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得分及排名情况公布如下:
第一名:崇阳县,得分92分
第二名:通城县,得分91.9分
第三名:咸宁高新区,得分91.7分
第四名:通山县,得分89.9分
第五名:中心城区,得分89.7分
第六名:咸安区,得分89.5分
第七名:嘉鱼县,得分89.2分
第八名:赤壁市,得分89分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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