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0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0〕39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9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得分及******情况公布如下:
*********:咸宁中心城区,得分91.30分
*********:咸宁高新区,得分90.70分
*********:赤壁市,得分90.40分
*********:崇阳县,得分89.90分
*********:通山县,得分89.50分
*********:咸安区,得分88.90分
*********:嘉鱼县,得分88.70分
*********:通城县,得分86.90分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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