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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咸宁市采取灵活电价政策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02-12 14:56

咸宁网讯(记者 刘玉关 通讯员 商冲)记者获悉,咸宁供电公司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灵活电价政策,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新建、扩建的医疗场所用电,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据了解,自2月8日起,电力客户申请变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压器容量、合同最大需量、实际最大需量),不受“计费方式变更周期”限制,客户可以在当月(期)申请下一个月(下一个计费周期)的计费方式。电力客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限制,按实际暂停天数免收基本电费;其中,对2月1日以来确实没有生产的,暂停起始日期可以追溯至2月1日。

另悉,从2月8日起,对因抗击疫情需要扩大产能的用电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收取基本电费。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减容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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