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建设:推动交警公正执法
日前,在全市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暨“三基”工作现场会上,我市公安交警以强化“一队一所一岗”建设为重点的“三基”工作,受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马国宪的肯定。省公安交警总队有关部门负责人认为,咸宁交警的实践,使农村中队、国道中队、城区中队和车管分所、交通事故岗等基础工作内容具体化,为推进“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工作闯出了一条新路。
据了解,今年来,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通过“抓主职、主职抓”的“一把手”工程,把队伍建设、装备建设、内业建设、勤务建设、营房建设等五个方面列为“三基”建设重点,大力推进无房中队的营房建设,示范车管所的软硬件建设、事故示范岗的装备建设、示范中队的基础建设。截至10月底,全市公安交警共有70名中层干部、33名车管民警、42名事故处理岗民警和50名路面执法民警参加了市公安局和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的专业技能培训,全市公安交警的执法能力明显增强,为民意识明显提高。
突破“瓶颈”抓建设
“开展‘三基’建设,归根结底就是要突破资金‘瓶颈’,舍得投入,精于投入。”市公安局分管交警工作的副局长程高芳认为,“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三基”建设,强调的就是解决基层工作薄弱、基础工作不够扎实牢固和民警整体素质、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要做好这一点,必须纠正出勤就是罚没,完成罚款就完事的错误认识,杜绝“白天见不到警察,晚上见不到警灯”的执法乱象,确保源头控管交通安全秩序。
按照这一要求,市公安交警支队坚持把“三基”工作当作一项兴警强警的战略举措来抓,突出“一队一所一岗”建设重点,强化交管队伍和业务建设。一方面根据省交警总队和市公安局的部署,及时制订下发我市公安交警系统“三基”建设三年工作规划,拟定条件相对好的二大队车管分所为示范分所、各项工作做得比较好的潘湾中队为省道示范中队、白霓中队为国道示范中队、莼川中队为城区示范中队、执法工作相对规范的直属一大队和通山大队交管股为交通事故示范岗,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一方面由各大队教导员亲自任专班负责人,对每一项建设内容,从策划到实施,与一线民警一起动脑子,想办法,把工作细化到人到岗位,从而有力推进了“三基”工程的展开,一个争先进、求落实的良好创建氛围在全市交警系统形成。
创新方法促发展
“三基”建设对公安交警部门的每一个领导者来说,既是老问题,又是新课题,需要深入调查研究、问计于警、问计于基层。能不能用非常规的工作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关键要看工作能不能深入、能不能切合实际。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王国助,对全市交警部门的“三基”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从目前的工作效果来看,下一步各地在基础建设中,要动用新举措应对新情况,采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一是以示范中队、示范车管分所、示范事故岗为标准,推进“一队一所一岗”规范化建设。二是推进民警的在岗培训、轮训,全面提高基层民警业务技能。 三是推进基层警务保障机制改革,保证基层警务活动开展。
2005年上半年前,通山交警大队在内业文书管理上几乎一片空白。今年,该大队采取内业管理与规范行为相结合,夯实内业文书台帐管理,教育民警哪些可为,哪些不能为,从而有效规范了民警执法行为,基本实现了无被上级纠察案件、无被上访败诉案件、无民警执法过错案件、无因执法问题引发群体事件、无民警受到党纪政纪及刑律处罚的“五无”工作目标。
强化措施求落实
工作好不好,关键在落实。主管全市交警系统“三基”工程建设工作的市公安交警支队政委晏智勇,谈起强化“三基”工作的具体措施时深有体会地说:“三基”工程建设与交管业务工作及队伍建设是互相融合、互为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三基”工程建设要做的内容,是全市交警日常工作中应做而没有做到位的工作。因此,各单位在开展工作时既要与交管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又要与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结合,同时,还要与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结合,与“五进”活动结合,努力通过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促进全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普及。
俗话说,打铁先要硬自身。要抓好交通安全管理,交警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是关键。近年来,各交警大队通过配齐一队一所一岗班子,保证工作硬件到位,使队伍的教育、训练、工作制度化的同时,狠抓四个环节,确保“三基”建设出成效,即通过加强人才、夯实工作、科学策划、指导靠前、快速反应等,抓组织环节落实、实施环节细化、监督环节到位、考核环节兑现。
嘉鱼潘家湾交警中队今年围绕“三基”工作目标,从压缩开支、加大基础设施和科技装备投入入手,不仅有效提高了警务保障能力,而且通过抓优质服务、巩固群众工作根基,促进了警民关系的融洽。其中,仅与车管部门协作,就先后3次下乡为村组群众办理机动车牌证620多副,申领驾驶证400余人。
(记者 柯常智 见习记者 李 妍 通讯员 陈郁松 张争鸣 胡 海)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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