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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营业厅可签订“对冲协议”了!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6-06 16:07

(通讯员 蒋凌峰)随着市公积金中心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2019年5月网上营业厅又推出了公积金服务新举措。已办理了房产抵押贷款的职工,申请用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归还每月应还贷款本息,无需到公积金服务网点现场签订《按月委托还贷协议》。可在电脑、手机上登录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自助办理“冲还贷签约”,经后台审核通过后协议生效,再次“让数据多跑路,让职工少跑路”。

目前,市公积金中心贷款按月还款支持二种还款方式:一是个人银行账户归还贷款本息;二是个人公积金账户按月划扣贷款本息。新发放的贷款在首月校验签约个人银行账户还款成功后,才可申请办理“冲还贷签约”。

《按月委托还贷协议》生效后,系统优先、足额从签约个人公积金账户按月划扣应还的贷款本息,公积金账户不足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的,保留1000元余额后停止划扣,系统自行到签约的个人银行账户回收当月剩余应还的贷款本息。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客户在电脑、手机登录咸宁公积金中心官网;

2.注册、登录个人账户;

3.选择贷后业务版块—“冲还贷签约”;

4.新增协议保存后提交;

5.正常工作时间,公积金中心业务人员审核后生效。不符合签约条件的,系统后台自动撤销。

另需要提示的是:借款合同约定的个人银行还款账户,需要保留足够的资金余额,以免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不能足额划扣,影响当月还贷,造成借款人个人信用不良。为保证“按月冲还贷业务”正常办理,请各缴存单位按月汇缴。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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