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升明、范丹
1月21日,赤壁人洪某因不如实申报财产状况,拒绝履行法律义务,被赤壁市人民法院依法拘留,成为该市因隐瞒财产拒绝履行法律义务而获拘留的第一人。
2016年8月,因经营养猪场资金周转困难,洪某、童某向余某借款20万元,并约定第一批猪出售后还款。2016年12月,童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再向余某借款14000元,并约定还款日期。还款日期届满后,余某多次催讨未果,诉至赤壁法院。
赤壁法院审理查明后,依法判令洪某、童某向余某偿还借款及相关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洪某没有履行任何义务。2018年11月,法院执行员向被执行人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以及财产报告令,要求其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并明确告知:逾期不报告,或虚假报告,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经法院执行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洪某仍坚持声称没有财产,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赤壁法院通过调查发现,洪某以自家猪场代人养猪,每月均有工资收入。1月21日,法院执行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洪某,督促其履行义务,洪某仍坚持无财产,无法履行,以隐瞒财产状况的方式规避法院执行。为此,赤壁法院依法作出了对洪某拘留15日的决定。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赤壁社区服刑人员变身文明交通劝导员
下一篇:
经国家九部委联合评定 咸宁新增两家“国字号” 农民茶叶合作示范社
咸宁网讯(通讯员姚兴范丹)日前,赤壁市法院执行一起借贷纠纷案,因被执行人洪某不如实申报财产状况,法院对其作出拘留15日...
咸宁网讯通讯员蒋昊报道:近日,来自湖北科技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70余名师生代表走进咸宁中院,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程远清、范丹报道:“王法官,您的判决很公正!我找不到合理的上诉理由,所以就不上诉了。”日前,一起...
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特约记者 沈二民、通讯员刘诗报道:8月24日,崇阳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县人民法院、县...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余炯报道:6月23日,通山县人民法院举办开放日,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党代表和部分群众代表走...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汪善德、咸宁日报特约记者 汪国文报道:近日,咸安区某行业协会法定代表人雷某主动到崇阳县法院,...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范丹报道:3月29日下午,赤壁市人民法院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徐德强报道:3月24日上午,咸宁市环卫局领导专程来咸安区法院赠送锦旗,感谢该院对强制征收卫生费工作的...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汪善德:3月27日,崇阳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陈继井报道:3月13日起,通山县人民法院组织新招录的一批书记员进行为期两周的岗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