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6月1日开始,我市境内京珠、杭瑞、大广南、咸通等8条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总体降低10%。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联合发出的《关于调整湖北省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从6月1日开始,全省实行联网收费的高速公路、长江大桥的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总体降低10%左右。
该政策有效期暂定2年,持续至2018年5月31日。其间,对于安装了高速公路ETC的用户,额外优惠政策维持不变,在新标准的基础上还可享受折扣。
记者了解到,此次高速公路收费标准调整,分为客车和货车两种,目的是为了有效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客车:收费标准普降10%
根据通知要求,客车分为4个类别:7座及以下、8座至19座、20座至39座、40座及以上。类别不一样,收费标准不一样。
目前,我市境内有京珠、杭瑞、大广南、武深嘉通南段、通界、咸通、咸黄、武汉城市圈环线咸宁西段8条高速公路投入使用。这8条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以7座及以下客车调整后的收费为例,京珠高速收费为0.4元每公里,杭瑞、大广南、武深嘉通南段、通界高速收费标准为0.55元每公里,咸通、咸黄、武汉城市圈环线咸宁北段收费标准为0.64元每公里。较调整之前,价格下降了10%。
记者了解到,我市境内的8条高速公路,每条高速公路对不同类别的客车收费标准均降低了10%左右。
货车: 超限部分不享受优惠
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对于货车来说,优惠幅度更大。不仅可以享受通行费普降10%的优惠,同时,若办理了高速公路通衢卡的货车,可以再享受通行费降低10%的优惠。
据介绍,除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外,本省籍的载货类汽车均可办理通衢卡。由于货车实行计重收费,无法办理电子标签通行ETC车道,目前仅可办理通衢卡。
办理了通衢卡的货车,享受优惠的是其在正常合法装载部分的通行费,对于超过高速公路承载能力的部分,不能享受10%的优惠。比如,一辆60吨级的满载货车在通行限重50吨的高速公路上行驶,其可以享受的优惠是按照50吨的重量计算出的通行费,另外10吨重量所要支付的通行费,不能享受10%的优惠。(记者 庞赟 通讯员 梁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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