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阚丽莎报道:日前,通山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称县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石门塘水库旁,存在几处非法经营的养羊厂,给石门塘水库造成污染。
该院收到线索后,民行检察干警多次赶赴现场勘查。经查,水库边上存在两家非法养殖场,养殖场建设距离水库均不足50米,羊舍未配置污染防治设施,且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产生的羊粪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堆放在羊舍下的地面上,经雨水冲刷直流水库,对饮用水源造成直接污染。在查清基本情况后,该院依法向通山县水利局、环保局、卫生与计划生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分别建议该单位依法规范执法,加强对石门塘水库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环境保护、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卫生监管职责。
三个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履行自身职责,处理了堆放的羊粪并关停了非法养殖场,从源头上保障了群众用水安全。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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