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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化雨润心田 —— 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为民解忧故事撷英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4-28 10:04

这里有一群爱管闲事的“热心肠”,管的是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而且刨根问底、一管到底;这里有一群可爱的“老头儿”,他们退休不退党员本色,甘当社会矛盾的“灭火器”、民生稳定的“连心桥”。

这里是通山县人民调解中心。今年2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该中心尽全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尽全力发挥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尽全力做到“调百姓之难、解群众之忧”。成立两个月来,中心受理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房产物业、医患、借贷等纠纷案件98件,已成功调解78件,获得了群众的信任和口碑,成为通山社会稳定、民生和谐的司法调解主力军。

5面金灿灿的锦旗

4月23日,笔者走进中心道路交通调解委员会(交调委)办公室,迎面就被墙上金灿灿的锦旗吸引。“调百姓之难、解百姓之忧”、“和谐调解贴心、人民满意感激”等字样内容的5面锦旗,直观地表明了交调委的工作成效。

吴亚细、张飞兴是交调委的调解员。他们均是县公安系统退休的干警,具有丰富的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经验。

吴亚细介绍,交通事故纠纷涉及人身财产损失,所涉金额较大,标准认定环节多,矛盾点深且杂,赔付标准复杂等特点,开展调解难度大、费时费力,有些时候调解起来收效甚微。这就需要调解员“心怀正义,明辨是非,法理有度,匡扶弱者”,发挥主持大局、灵活变通、跟进协调的作用。

3月下旬某天,通山市民陈某甲驾驶小轿车将正在过马路的陈某乙(女)撞倒,后经救治无效,陈某乙不幸身亡。双方围绕赔偿金额争执不下,产生了纠纷。接到调解案件后,两位调解员迅速召集双方代理人开会,双方仍不肯妥协。在了解清楚双方的真实意愿后,两位调解员分头行动,分别找双方做工作,经过连续3天的居中调停,充分摆事实讲道理,双方就赔偿金额和赔付时限终于达成一致。陈某甲方共赔偿70万元,先期赔付40万元,十五个工作日后再赔付30万元。意见统一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陈某乙代理方在收到全部赔偿金后,自愿放弃再追究陈某甲的刑事和民事责任。

据介绍,此案所涉的纠纷金额大,调处时限短,效果好,有较强的代表性,这也给未来的调解工作提供了借鉴。面对这种利益纠葛复杂的交通事故纠纷,需要调解员懂法律,熟悉诉讼流程,深谙人情世故,更需要厘清事实原委,在秉持公平的基础上,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平衡点。“让纠纷不升级,让矛盾不扩散,让解决方案更公允,我们无非就是多跑些路,多费些口水……”张飞兴说道。

据统计,2个月来,交调委共受理并调解6个调解案,调解成功6个,30天之内收到群众4面感谢锦旗,成为中心最引人瞩目的调解阵地。

算清了多年的“糊涂账”

“你有没有开借条?”、“你们约定的借款年利率是多少?”……23日,笔者来到中心借贷纠纷调解委员会(借调委)办公室,调解员黄有美电话接不停,忙得不可开交。

黄有美今年66岁,曾当过13年的社区党支部书记,还当过2届人民陪审员。本早该享受退休生活的他,因多年的群众工作经验,被法院推荐到中心担当调解员,重拾“老本行”,做起了最棘手最难办的借贷纠纷调解工作。

4月1日,当事人陈某拿着一面印有“公正调解是非,耐心疏导矛盾”的锦旗,专程送到借调委办公室,感谢黄有美为他算清了多年的“糊涂账”。

原来,10年前,同村老乡胡某因扩大经营,向陈某借了3万元,并约定利息为月利率0.15%,并一年还清本息。后因胡某经营不善,店铺倒闭,损失殆尽,还款日到期后,未按期偿还陈某的本息。后多年间,胡某家庭遭遇变故,生活困难,一直拖欠借款未还。陈某断断续续找胡某催要还款,却总是被胡某借故推辞,总是吃闭门羹的陈某无可奈何。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为本息数额的滚动变化争执不下,逐渐演变成了拖延多年的“糊涂账”。

县人民调解中心挂牌成立后,陈某申请中心调解。黄有美了解了事情的原委后,一方面规劝陈某体恤胡某的实际困难,放弃利滚利的想法;一方面规劝胡某顾及同乡情谊,履行借贷人应尽的法律义务。经过多日做思想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最后,胡某付给陈某本息4万余元,一笔延续了10年的糊涂账被捋顺结清,已濒临“水火不容”的两家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民间借贷纠纷由于种种因素,调解成功不易,但黄有美却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不能被困难吓倒,要有负责到底的态度。”黄有美说,做调解工作首先要亮身份明态度,其次要知法律守尺度,借贷的利息年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限度,做思想工作要有真心、热心、耐心和细心。

据统计,两个月来,借调委调解成功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2件,替群众挽回损失400万余元,深受群众好评。

为17名农民工讨回了血汗钱

连日来,中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调委)调解的一桩劳务纠纷案例,在通山县民间广为流传,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务工群体的点赞和好评。

2016至2018年间,石某、李某等17名农民工先后在罗某的石材厂做工,后因厂里停产,罗某未支付石某等17人的劳务收入,共计24万余元,罗某写下欠条后外出务工,故意躲避债务,在长达5年的催讨无果下,石某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罗某依法支付工资、工伤赔偿金。

今年3月3日,在收到县法院的委托调解书后,劳调委调解员阮英逢接手了此案,在详细阅读了17张诉状后,阮英逢与申请人石某等17人挨个通话,了解到他们的真实诉求。可此时罗某音信全无,联系不上当事人罗某就无法开展调解。

作为有20余年劳动仲裁经验的阮英逢,没有望而却步。通过多方打听,联系上了罗某的表哥许某。通过与许某多次交心恳谈,争取到其理解认同。许某透露了罗某的联系方式,阮英逢通过微信与罗某取得了联系,但罗某态度冷漠,不肯接受调解。阮英逢没有气馁,接下来的四五天内,连续与罗某保持通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罗某履行法律义务。逐渐,罗某放下了戒心,同意接受调解,愿意偿还欠了5年的债务。

 由于罗某身在外地,无法现场调解,阮英逢便推荐当事人双方利用微信小程序,开展视频调解,经过阮英逢苦口婆心的劝解,最后双方就偿还金额达成了一致意见,罗某同意支付石某等17人的工资、工伤赔偿金等,合计243914元,并承诺3月31日前一次性偿还完毕。至此,一桩拖欠农民工多年工资的恶性事件得到圆满解决。

4月6日,17名农民工代表将一面写有“情系百姓解民忧,一心为民办实事”的锦旗,送到阮英逢手上,对劳调委感激不已。

两个月来,劳调委共受理并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9件,成功调解19件,替农民工讨回欠薪30万余元,受到群众的高度好评。

县司法局局长盛学农表示,县人民调解中心虽然刚成立两个月,但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未来将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让更多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进一步贯彻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为通山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部门应有的责任和作为。

(通讯员 徐世聪 徐卫 冯宇丽)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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