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通讯员王沁 晏珊)夫妻两人感情破裂长期分居失去联系,妻子提出离婚,法官却“查无此人”,怎么办?记者29日从通山县法院获悉,该院创新庭审形式,用微信成功审结这起离婚纠纷案。
通山县通羊镇女子谭某与丈夫朱某感情不和,朱某离家外出,两人五年没有联系。2年前,谭某将朱某诉至法庭请求离婚,但因无法送达被告而撤诉。今年6月28日,谭某再次将朱某诉至法庭,并向法官提供了朱某居住的地址和联系电话。法官向朱某邮寄送达应诉材料时,回执却显示“查无此人”。
为审结此案,该承办人冷法官以“老熟人”口吻与朱某先后来电话联系10余次,取得了朱某信任。朱某也主动添加冷法官的微信。经过聊天交流,朱某表示同意通过微信方式接收应诉材料。冷法官当即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拍照以微信方式向朱某进行了送达,朱某以文字方式回复确认收悉,并表示将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后来朱某未到庭参加庭审,但通过微信方式提交了答辩意见。经过审理,合议庭依法作出了准许原告谭某与被告朱某的离婚判决,并就子女抚养一并做出处理。因夫妻财产问题无法查明,决定由其夫妻离婚后另行起诉。判决作出后,法院按照朱某在微信中提供的其弟朱某某的地址,顺利邮寄并成功送达判决书。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通山聘请旅游产业顾问助力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
下一篇:
通山警方破获跨省网络电信诈骗案 假客服真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