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建斌
民居是包含住宅以及由其延伸的居住环境。
居民是居住在某一地方的人。
扮靓民居靠居民,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与民居的卫生指数、美丽指数密切相关。
通城县实施群众参与、自觉行动等“七动”举措,开展百日攻坚以改善人居环境。这是发挥群众主人翁作用的成功一例,这是推进基层治理创新的务实一招。
让人拍案称奇的是,一些有权就任性的党员干部倒是“有几把刷子”,不是在危墙上刷白石灰,就是在荒山上刷绿油漆。
居民本来应该是扮靓民居的主力军,令人唏嘘的是,一些居民倒是会反“主”为“客”。
有的当起了民居的“租客”,明明是房东,却如某些旅客那样----只管房里美,不管房外洁净与否;
有的是人居环境整治的“稀客”,居委会号召一下,就拿起扫帚动一下;
有的跷起了二郎腿,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扮演着“脏乱差”现象的“看客”;
更有甚者,有的居然是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的始作俑者。
如此种种,是极少数基层党组织动员力的缺失,是极少数基层群众内生动力的缺失。
改善民居环境,事关美丽咸宁建设,事关社会文明和谐,事关基层群众福祉。
“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扮靓民居,基层党组织有责任,老百姓有义务,方方面面有期盼。
让居民扮靓民居,要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诚如通城县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担当----广泛宣传,层层发动;以上率下,领导带动;加强指导,专班促动;部门配合,整体联动;积极引导,乡贤主动;强化投入,奖补推动。
扮靓民居,当然离不开群众的积极参与和自觉行动。需健全居民自治机制,深化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明确居民维护公共环境责任,房前屋后环境保护由居民负责;公共空间整治以居民自治组织为主,组织居民全程参与公共空间环境整治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
生活是否美好、生态是否宜居,既要看民居之物理面貌,也要看居民之精神风貌。可结合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等工作,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可推出一批先进单位和家庭,褒扬一批典型事迹,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身边人讲述身边事,广泛调动群众扮靓民居的主角意识。
扮靓民居,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通城县“七动”举措只是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线五治”百日攻坚战的一个缩影,各地各单位一定还有许多独特路径。人居环境整治任重道远,树新风、除陋习永远在路上!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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