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毛本波报道:“经‘两委’会商议,村党员、村民代表会决议,一致同意将王旭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车间建设工程作为今年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3月24日,咸安区高桥镇王旭村公示栏引来村民驻足观看。
“这个项目我们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项‘两议两公开’执行。”王旭村党支部书记帅金开指着《村居小微权力清单“二十条”流程图》说,清单对每个事项都有严格流程和细节性规定,一目了然,非常实用。
为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规范村居小微权力运行,近日,咸安区制定《村居小微权力清单“二十条”流程图》,将村级所有权力清单细化,共梳理出村级重大决议事项、村级财务与印章管理事项、村民救助申请事项等8大类20项权力,并同步绘制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20张,进一步明确事项责任人、运作方式、办理时限和公开方式,规范村级干部履职权限及运作程序。
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推行村居“小微权力”清单制,一方面可以引导村级纪检监察力量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预防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另一方面对所有村居干部也是一种保护,村居“小微权力”在程序上越规范、越透明,老百姓就越“明白”,干部也越“清白”。
随着村居“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落实落细,基层政治生态越来越好。今年以来,该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村(社区)干部检举控告类信访件13件,同比下降24%。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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