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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清减26项业务证明材料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9-10 08:36

咸宁网讯 记者黄兰芬、通讯员陆世波报道:日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办理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进行清理,5大类66项证明材料减至42项,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的问题。 

此次清理的5大类公积金业务包括贷款、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楼盘项目准入、缴存单位开户。在66项证明材料中,共清减26项,改进4项,整理归并增加2项,保留42项。

经过清理,楼盘准入类的证明材料大幅减少,由原来的21项减至4项。购买外地房提取公积金,不再需要资金交易流水、银行贷款合同等付款凭证;工作关系调动申请公积金账户转移的,不再需要申请本人身份证明和工作调动文件原件;灵活就业人员设立公积金缴存账户,不再需要个人征信报告;单位设立公积金账户,不再需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清册》、所有开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所有开户人员劳动合同。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人贾继平介绍,此次清理涵盖了所有公积金业务,是一次系统的、全面的清理,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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