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张敏报道:近日,中央文明办下发文件,确定447个城市(区)为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咸宁市、嘉鱼县成功入围,顺利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入场券”。
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始终坚持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变为优环境、塑形象、促发展、惠民生的过程,全域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6个县(市、区)创建工作水平整体大幅提升,测评成绩连续两年上台阶,实现市民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全面提升。
在湖北省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中,2019年全市6个县(市、区)有4个进步,其中2个进入全省进步最大的前10名;2020年4个县(市、区)进入全省进步最大的前10名,得到省文明委的充分肯定。
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评一次,需在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且测评总成绩名列前茅的基础上,经省文明委推荐至中央文明委,由中央文明委批准同意,才能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资格。
“这是一个全新的起点,我们将踏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征程。”市创文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坚持“为民、利民、惠民、靠民”的创建理念,继续按照“一人一片、一天一事、一鼓作气、一以贯之”的工作要求,坚定“任有千难万险,坚定不移创建”的创建决心,不断把工作往“深实严细久”里做,推动咸宁早日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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