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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菜单 咸宁制定《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菜单指引》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12-18 08:45

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实习生邓飘飘  通讯员王紫薇)12月16日,记者获悉,为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禁食野生动物和禁食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市酒店烹饪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了《规范餐饮服务单位菜单指引》,指导餐饮服务单位规范菜单。

《指引》要求餐饮单位菜单中鱼虾类菜品禁止使用长江、野生、保护区、汉江、洪湖、清江、洞庭湖、梁子湖、富水、西凉湖、皤河等字样、图样,如长江鱼、江鱼江虾、长江刀鱼(江刀)、凤鲚(凤尾鱼)、江团鱼、江杂鱼、野生甲鱼、富水湖翘嘴鲌等。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鲀(河豚鱼),禁止经营养殖河鲀活鱼和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经营经批准河鲀品种的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在菜单上标注“人工养殖”字样。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菜品中严禁出现果子狸、刺猬、豪猪、蓝孔雀、黑天鹅、鸿雁、灰雁、黑水鸡、斑鸠、麻雀、田鼠等品种。

另外,《指引》要求禁食以蛇类为原料的菜品,菜单中不得出现蛇类字样、图样的菜品。严禁经营野生蛙类,严禁使用“青蛙”简称字样。经营人工养殖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国林蛙(东北林蛙)、黑龙江林蛙等蛙类,必须在菜单上注明“人工养殖”字样,索取相关证照,保证来源合法,方可经营。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指引》内容在菜单薄、电子菜单、宣传单、店内张贴广告、店外张贴广告、服务口头介绍和线上、线下宣传等方面同步规范。餐饮经营者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菜单经营品种应根据国家政策和文件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编辑:但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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