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王莉敏报道:从“心里没底”到“心中有数”,且主持调解的医患纠纷无一例反弹,无一人上访。樊启寅具体是怎么干的?
最初半年,樊启寅每次调解医患纠纷时,需要一名医学专家全程陪同。如今,他听完双方的案情陈述后,能基本知晓患者诉求是否合理,医院有无过错,需要承担责任的区间。
认真学习苦练内功是第一步。樊启寅坦言,医疗纠纷专业性强,如果说外行话,就达不到好的调解效果。他的办公室里,有一柜子医学和法律书籍。4年多来,他借助这些苦练内功,并在一个个具体案例中虚心请教,逐步提高判断能力。
在倾听中融化坚冰是关键。樊启寅说:“调解员不仅需要专业、客观,更要做一个忠实听众。”调解中,他从不轻易打断患者或家属讲话,让他们把心里的不满、怨气全部倒出来。每次交谈中,总是用眼睛一直注视他们,表示尊重。
探究情理法的结合点是核心。在调解医患纠纷时,樊启寅喜欢换位思考。他说,并不是简单的同情某一方,而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尽心尽力地帮助当事人解决力所能及、法不禁止的诉求,争取医患双方互谅互让,平和化解。
樊启寅至今还记得受理的第一件医疗纠纷,那时市政法委转来一件长达7年的信访积案——
患者胡某因“宫颈癌”到我市一家医院就诊,手术后落下尿潴留后遗症,每日数次靠插尿管排尿。胡某向医院索赔,但拿不出因果关系和医院过错参与度的证据,医院以“医学会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为由拒绝赔偿。7年间,胡某上访不断,时有报复医院和轻生的念头。
“患者对医院是以生命和健康相托的,一旦出现医疗损害,要设身处地体验他们的感受。”在此后的4个月里,樊启寅30余次与医患双方沟通,从情、从理、从法上找结合点。最终促成和解协议:医院给10万元胡某到外地一专科医院治疗,胡某保留治疗终结后启动诉讼程序的权利。
僵持的局面被打破。胡某去外地就医期间,我市这家医院还派人前往看望。胡某二次手术后看到了康复的希望,不仅不上访了,还特地给樊启寅写来感谢信:“病情有一定缓解,对您的努力深表感谢”。
其实,比这棘手的案例遇到不少。尤其是一些医患纠纷,严格按规范程序行不通,随便和稀泥也不行。怎么办?樊启寅的做法是——“认真研判权衡。”
一方面,弄清楚基本事实,征询医疗专家,对损害后果、过错程度和因果关系有一个科学的分析。另一方面,依据分析,既尊重双方真实意愿,又说服双方权衡利弊,“各退一步”,达到定分止争的效果。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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