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镇强)记者昨悉,咸宁市认定41家企业为2017年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其中,咸安区5家、嘉鱼县8家、赤壁市11家、通城县5家、崇阳县2家、通山县3家、咸宁高新区7家。
据了解,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入选条件包括: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可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产品(或服务)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公司治理机制健全,股权明晰,合法规范经营;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近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或最近一年净利润在5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巨大的市场空间,行业地位在细分领域居于前列,已有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且最后一轮投资者估值不低于2亿元,已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制定详细可行的上市计划、最近一年可进入上市申报程序的企业可不受财务指标限制。
此外,已经与辅导机构签订新三板挂牌协议、已成功挂牌新三板、已经在湖北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可直接入选后备企业。
据悉,今后申报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银种子”企业,原则上从市级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中产生,每年根据后备企业上市挂牌推进情况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名单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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