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庞赟 通讯员 徐晓明)记者近日获悉,10月中旬开始,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咸宁供电公司将联合开展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专项治理。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12358价格举报平台经常接到商铺卖场和门面用户的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主体不按规定收取电费。
此次专项治理整治范围为全市辖区内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用户区域的物业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大型商场卖场、超市门店、购物街(广场)商铺门面、住宅小区商铺门面等区域直接征收非直抄用户电费的物业服务主体(包括商铺出租的单位和个人)。
治理内容包括严格执行目录电价、规范电损收取行为、规范收费行为、清退多收金额等。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提醒,物业服务主体对用电对象收取的费用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得擅自提高电价标准、搭车收取其他服务费用。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物价部门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广大市民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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