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咸宁市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3-16 02:04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镇强 通讯员刘元江)15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咸宁市在城区天成家居广场开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宣传暨“咸宁市2017年消费者评保险”活动启动仪式,现场受理、调处消费者投诉,解答消费者咨询。

  去年,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紧扣“新消费我做主”主题,以履职尽责点题督查为抓手,全力推进消费维权保护工作提档升级。全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1259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14.66万元,消费纠纷调解处置效果不断提升。

  2017年,我市将紧扣“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努力推进消费维权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在全市组织开展“商品无假、服务无诈、投诉无忧”放心消费示范商户、示范街区、消费维权示范站创建活动,开展“放心消费城市”创建试点。

  同时,突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消费教育引导,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继续推动政府主导、工商牵头、部门和区域联动,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维权多元共治体系建设,完善消费纠纷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相衔接的诉调对接、多调联动模式,继续完善工商系统内部协作、区域协作工作机制,形成多元共治、协作维权的新格局,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保护消费者权益 农行咸宁分行3·15活动侧记
下一篇: 咸宁市食药监局开展"卖放心肉菜"主题活动动员会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