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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男子"玩枪"玩出代价 领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1-01-18 08:45

咸宁网讯(记者原子  通讯员吴倩茹  黄倩)父亲喜欢“玩枪”,儿子不但不阻止还帮其网购组装枪支的配件。记者从咸安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龚某因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咸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2018年期间,被告人龚某出于对枪支的喜欢和用枪支打猎的想法,多次要求其儿子上网帮其购买夜视镜、蝴蝶夹、枪托、射钉枪配件等用于组装枪支的相关器具。

2020年9月8日上午,公安民警在龚某位于咸宁高新区横沟桥镇家中,检查出疑似火药枪击后座1套、配套空心钢制枪管1根,疑似金属弹夹8个,瞄准镜装饰1套等枪具物品。经龚某儿子交待,这些组装枪支的配件都是按照父亲的要求从网上购买,为了满足父亲喜爱枪支的兴趣爱好。

就在警方在龚某家中检查的当晚,龚某在外务工回来知晓此事后赶忙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龚某演示组装的疑似枪支进行鉴定,认定为枪支。

2020年10月16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以龚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向咸安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经该院审查认为,被告人龚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发后,被告人龚某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建议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同年10月29日,该院依法对龚某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提起公诉。

日前,该案经审理,咸安区法院依法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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