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庞赟
昨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第八场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相关人员发布了2018年我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据介绍,根据中央、省关于集中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要求,今年2月,我市建立了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由公安、安监、工商、国安、交通、邮政、军分区等15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先后制发了《咸宁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咸宁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和《咸宁市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考核办法》,严打严治枪爆违法犯罪行为。
枪爆管理初见成效
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采取清重点道口,清重点场所,清重点工地,清重点市场,清重点社区的“五清”措施,大力收缴社会面非法枪爆物品。今年以来,全市共收缴并销毁各类非法枪支337支、非法爆炸物65公斤、烟花爆竹28960余件,收缴非法枪支数量同比上升27.9%。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共张贴“两高一部”通告1万余份,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涉爆案件线索,主动上缴枪爆物品,今年以来,群众主动上缴非法枪支212支。
对于枪爆案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涉枪现案必破、涉枪幕后必挖、涉枪窝点必端、涉枪网络必摧、涉枪人员必抓的措施。全市共破获涉枪爆案件79起(其中,刑事案件31起、行政案件48起),依法刑事拘留34人,行政处罚49人,打击处理人数同比上升31.7%。
今年以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检查枪爆危险物品从业单位500余次,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严、“人防、物防、技防”设施不达标等各类安全隐患59处。
通过多方行动,实现了我市枪爆管理“不打响、不炸响、不流失”的工作目标,取得了初步成效。
网购枪支打猎是犯罪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不乏有市民为了打猎,网购枪支,或者到网上购买零部件,自己再进行组装。殊不知,这种行为也是涉嫌违法犯罪的。
今年6月,咸安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抓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犯罪嫌疑人余某。经查,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余某从网上购买零部件,在家中组装成2支发射金属弹丸的气枪,用于“打鸟”。今年8月,犯罪嫌疑人余某因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依法移送起诉。
余某为了打猎非法持有枪支被公安机关查处,涉嫌非法制造、持有枪支、弹药罪,被依法移送起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公安机关也慎重提醒广大市民,切莫因一时贪玩,而换来牢狱之灾。
开设举报奖励专线
据介绍,目前,省公安厅已经下发了《湖北省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涉枪爆违法犯罪线索查证属实的,最高可给予50000元的奖励,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及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的线索。
全市的举报电话统一为110,另外,市公安局专设8172769涉枪涉爆举报专线。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行为,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
同时,公安机关也提醒非法持有、私藏枪爆物品的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上缴自己私存的非法枪爆物品;警告那些枪爆违法犯罪分子,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执迷不悟、继续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予以严惩。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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