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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交警推出“四选一”处罚套餐 罚款 抄法规 体验执勤 朋友圈曝光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20-05-12 08:31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吴逸斌)针对驾驶员骑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系安全带的交通陋习,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出新招,从6月1日起,对交通违法者推出“四选一”处罚套餐,即罚款扣分、抄写法规、体验执勤、朋友圈曝光点赞。

据悉,近期,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即严查三项:骑摩托车不戴头盔、骑电动车不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的行为。

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以“教育劝导为主,罚款处理为辅"手段,开展针对骑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系安全带的专项整治行动,违者将以四选一的“套餐”处罚。

“套餐”一:按照交通法规进行处罚。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记2分;驾驶三轮摩托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元。

套餐二:协助路面交警体验式执勤1小时。自愿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选择体验交通秩序劝导工作的市民朋友,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阻、纠正。对不遵守交通法规的群众进行劝导,查获下一名没有遵守交规的群众并进行教育方可交接。

套餐三:微信朋友圈曝光点赞。违法当事人可以选择将自己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和违法行为发到微信朋友圈曝光自己的违法行为,警示朋友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要集够15个赞。

套餐四:抄写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通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接受罚款扣分,抄写交通法规,目的是让交通违法行为者接受法律教育,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养成文明出行好习惯。参与路口交通管理,是通过亲身体验,诚心接受教育。而发微信朋友圈自我曝光违法行为处罚方式,可直接教育和影响交通违法者以及身边的亲朋好友。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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