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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司法拘留二次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12-20 08:53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原子 通讯员  邓灿)借款9万余元,多次催讨无果,法院立案后仍我行我素。记者昨日从通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一名被执行人采取第二次司法拘留。

通山县南林桥镇某村村民朱某于2018年6月4日至同年11月16日期间,以生意周转资金为由,分四次从该县通羊镇人陈某借款91200元,约定双方月息一分五。借款到期后,经陈某多次催讨无果,陈某于今年1月7日诉至通山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分期分批还款协议。但调解书规定的时间到期后,被执行人朱某依然未能偿还。申请人陈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立案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朱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朱某没有向法院申报自己的财产。12月5日,法院作出对朱某实施十五日的司法拘留。12月19日拘留期满后,朱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当日,法院对被执行人朱某采取第二次司法拘留。

据悉,今年以来,通山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对被执行人未按要求报告财产的,有能力履行而逃避执行或抗拒执行的,坚决采取失信曝光一批,集中拘留一批,追究刑事责任一批。

据统计,今年1月至12月,该院共司法拘留194人,其中执毕36件,执行和解126件,执行标的到位额301万元,取得明显执行效果。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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