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借记卡数量将受限,不再想开就能开。近日银监会下发《关于银行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一客户在同一家商业银行开立借记卡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4张。多家银行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展核查超4张借记卡客户的工作,非本人意愿办理的,会终止服务并销卡。原先本人正常办理超4张的客户暂不影响使用。
8日,记者向多家银行客服了解获悉,目前各家银行对借记卡开卡数量的规定各不相同,有些银行表示,明文规定同一客户的借记卡开卡数量最多为10张。
工商银行客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自2016年1月1日起,同一客户在该行全国范围内开立借记卡原则上不超过4张,如果之前已开立4张以上,不再开立或激活新借记卡。根据目前政策,银行可根据客户申请,为符合条件的个人客户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
此外,建行、农行等银行均表示,已经按照规定实施新规,近日将会核查4张以上借记卡的客户。据了解,此前银行规定,同一客户借记卡开卡数量最多为10张。 银行业内人士介绍,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银行卡买卖,避免银行卡沦为不法分子诈骗、洗钱、行贿受贿、偷税漏税等非法活动的工具。持卡人应妥善保管手中的银行卡及密码,切勿将银行卡转借给他人,同时要及时对手中的银行卡进行清理整合,将资金转入常用卡内,对长期闲置的银行卡及时予以注销。切勿贪图小便宜盲目出售个人银行卡,在个人信息被泄露的同时,有可能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并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记者 徐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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