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壁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两被告人多次参与违法事件,其监护人未进行认真教育,对其身心健康缺乏关心与管教,放任其与社会闲散人员交往,被告人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6月25日,赤壁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该案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了赤壁市首份涉刑事《家庭教育令》。
花季少年闯大祸
今年4月份,赤壁法院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案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时发现,被告人小明(化名)和小天(化名)刚满十六周岁,遵纪守法意识淡薄,经常与社会闲散人员来往,沾染不良生活习气,曾多次参与盗窃等违法事件。而在此案中,小明和小天结伙以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触犯了刑法,受到了刑事处罚。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小明和小天走上犯罪道路,探究根源,在于其父母疏于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陪伴、教育及监管,忽视了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导致其误入歧途,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发布家庭教育令
“孩子犯罪家长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从今以后你们能切实承担家长责任,好好教育引导孩子走上正路。”6月25日,承办法官将《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和《家庭教育指导令》交到了未成年被告人小明和小天的家长手中,要求家长认真阅读,严格遵守,切实履行对孩子的监护责任和家庭教育责任。
承办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未成年被告人小明和小天的父母进行指导,向他们强调了家庭教育的具体内容、方式方法以及应承担的监护职责,引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需求和生活需求,并就被告人以后如何顺利融入社会、实现自力更生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监护人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现在真是后悔莫及,以后一定好好教育孩子!”两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看着承诺书泪流满面。
守护“少年的你”
未成年人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而家庭是孩子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每一位父母在未成年人的成长生活中都承担着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在法院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在其背后大都能看到问题家庭和问题父母。
对此,赤壁法院对其中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需要指导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家庭,均依法依规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赤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少年审判工作方法,将融爱于教、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理念落实到少年审判工作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下一步,赤壁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司法力量推动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以法治温度守护每一个“少年的你”健康成长。并加强与妇联、团委、学校等单位协作配合,将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回访帮教、法治宣传等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通讯员 吕成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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