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陈亮、李蔓报道:“咸宁市检察院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稳进、落实、提升的要求,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日前,在市政协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堂庆如是通报2020年以来全市检察工作。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共批准逮捕1410人,比去年同期下降35%;提起公诉2736人,比去年同期下降17%。疫情期间从严从快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生产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利用疫情实施诈骗、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共依法提前介入10件,批捕16人,提起公诉23人。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7个案例入选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打击涉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2020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3件33人,提起公诉28件164人,移送保护伞线索80条,起诉涉案财产2.6亿元,发出检察建议32份。咸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在今年全省检察长会议、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助力打造最优法治营商环境。严格执行新“鄂检十条”,开展涉企案件立案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虚假诉讼监督等专项行动,共依法起诉涉企犯罪112人。落实“店小二”精神,举办“护航民企健康发展”检察开放日7场,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23次,走访民营企业37次。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开展息诉息访工作,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711件,两级院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65人次,发放司法救助金26万元。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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