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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企业因资金短缺 法院将慎判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2-03-13 08:33

  本网讯 为增强干警服务意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日前,市法院出台《全市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五条意见》,为企业保驾护航。

  这五条意见分别是:为企业提供绿色诉讼通道,优先受理、审理、执行涉企发展案件,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不预收执行费用;为企业提供良好法治环境,严厉打击盗窃、哄抢、破坏企业资产和生产经营、欺行霸市、强迫交易、阻扰施工、故意伤害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犯罪行为;为企业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对因资金短缺但尚在经营的负债企业,慎重裁判,给予合理的履行债务期限,帮助其度过暂时的财务危机,妥善处理企业用工过程中产生的劳动争议和涉企行政案件;为企业营造宽松发展环境,对企业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在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穷尽执行措施,帮助企业实现合法权益;对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和变卖等强制措施;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建立和完善干警联系企业制度等。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干警联系企业制度,市法院今年将重点开展“一对一”结对联系活动,即由院领导包片负责联系企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联系的具体责任人,结对联系服务企业,指导、督促企业排查内部矛盾纠纷,化解不稳定因素;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企业和企业员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增强企业依法治企的能力;帮助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涉法涉诉问题,真正做到亲企、联企、助企、扶企,助推我市经济发展。

  (袁立新 佘建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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