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来,通山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基层工作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扎实推进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试点,为营造风清气正、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奠定了基础。
筑牢底盘,增强基层硬实力
针对基层基础工作短板,该县着力在强化基层组织,增强基础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增强基础工作“硬实力”。
强化组织保障,巩固战斗堡垒。以派驻机构改革为契机,对全县12个乡镇各派出监察专员1名、副专员1名(其中,监察专员、副专员由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兼任),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在205个村(社区)各选聘1名监察信息员,实现县乡村三级监察“全覆盖”。同时,探索完善监察信息员、纪检委员、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成员“三合一”模式,有效整合农村监督力量,提升监督专业化水平。村(社区)监察信息员监督先后发现问题线索28条,有效发挥了监督的“探头”作用。
强化硬件保障,夯实工作基石。各乡镇按照统一印发工作证、统一办公场所、统一场所配置、统一宣传阵地、统一办公经费的“五统一”要求,实现办公场所、办案专用设备等配备的标准化。重点加强办公室及谈话室设置,保密及办公设备配备,廉政宣教阵地建设,强化了乡镇基础工作硬件保障。
强化财力支持,涵养源头活水。着力增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障能力,县财政统一安排各乡镇的工作经费、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专项津贴和监察信息员的工作补贴,较好地解除了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后顾之忧”。
健全机制,增强基层执行力
该县围绕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理念,探索建立提升基层工作效能的长效机制。
理顺工作流程。规范乡镇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责,理顺执纪执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工作流程,并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以规范的基层执纪执法程序和严格的资料归档管理,规避了工作疏漏和办信办案风险。
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按照乡镇纪检监察机关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两个维度”的标准化工作要求,认真记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情况,以资料完善、手续健全、装订规范的工作台账,推动上级安排部署的改革创新及其他重点工作落地落实。
严明考评制度。制定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采取内部巡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检查执纪审查调查等日常工作,并将年度考核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以此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充实力量,增强基层战斗力
该县坚持在干部配备、素质提升、亲情关怀等方面强化工作力度,全力锻造乡镇纪检监察“铁军”。
干部配备“不折不扣”。督促各乡镇党委落实“三转”和纪检监察干部配备要求,严格依照行政编制人数标准配齐配强2至3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截至10月底,全县12个乡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由上年同期的22名增配至28名。
强学提能“有条不紊”按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制度,县纪委监委每年组织乡镇干部集中培训不少于2期,每季度至少开展“以案代训”活动1期,集中培训4次,组织县、乡两级开展村(社区)监察信息员专项培训21次。同时,落实“跟班学习”制度,每季度坚持安排3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严管厚爱“不偏不倚”。制定落实“鄂纪干监25条”实施方案,通过成立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履行干部选用、考评、问责等职责,着力打通县、乡两级干部流动通道,对乡镇表现突出的干部及时选调到县级机关工作。同时,将2名表现突出的县级机关干部下派基层担任重要职务,有效激发了干部担当作为的工作热情。
激发活力,增强基层源动力
该县结合实际,不断探索加强乡镇基础工作新路径,推动基层基础工作持续改善。
深化村级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通过加强对《村级权责清单30条》落实情况的督查,先后对制度宣传和落实不力的3个乡镇党委和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推动“依规办事”成为习惯,从根本上消除权力寻租和暗箱操作漏洞。
实施办案协作区制度,破解“熟人社会”难题。针对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将全县纪检监察力量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区,实行“交叉监督检查、联合办信办案”,以提高审查调查质效,缓解乡镇办信办案压力。全年通过办案协作区办案81件,占立案总量的40.1%。
探索组账乡(镇)管试点,规范组级财务管理。针对部分乡镇组级财务管理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在通羊、大路、南林桥三个乡镇,开展“组账乡(镇)管”试点。通过规范组级财务管理、报账、审批、公开、监督等流程,有效扎紧了组级财务管理的“制度笼子”。(通讯员 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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