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余勐报道:近日,咸安区林业局联合森林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贩卖野生动物清查集中统一行动,对农贸市场和餐饮场所售卖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了集中“拉网式”查处。
检查组奔赴辖区内各大农贸市场以及餐饮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对几家非法售卖青蛙的商贩依法进行了处罚,并缴获野生刺猬一只;在向阳湖镇街边某餐馆内,民警发现该餐馆冰箱内冷藏有许多鸟类死体,依法全部扣押进行鉴定再处罚,行动过程中,民警还检查了餐饮场所的菜单。
根据法规,“三有”(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野生动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不允许猎杀。只能在养殖户获取了“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后,才可以人工饲养,允许个体适当开发利用,私自捕捉捕杀将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今后咸安区还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保护野生动物专项行动,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市场巡察力度,发现违法贩卖野生动物一律没收,严厉打击非法狩猎、捕捉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
编辑:hefan
上一篇:
咸安城乡“手拉手”优化教育均衡发展
下一篇:
碧桂园社区开展亲子读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