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李志、毛本波报道:日前,咸安区纪委责成汀泗桥镇镇纪委对该镇澎碑村村委委员雷某,在没有向镇纪委报告的情况下,操办60岁生日宴,并接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1000元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规收受礼金的决定。这是该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正风肃纪的一个缩影。
2016年来,咸安区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一方面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和执纪审查的重点,持续抓、反复抓,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不仅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严肃追究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一方面由区纪委联合区委主体办、区政府纠风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11个巡查组,对全区13个乡(镇、办、场)和22家区直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专项巡查,采取上下联动对口查、节日期间重点查、突出问题专项查等方式,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露头就打。
截至目前,巡查组共开展明察暗访8轮,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226个,组织处理14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8人,曝光典型案例4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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