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谢冠兰报道:8月28日,大幕乡井头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第一标段刚完工,项目负责人就立即将准备好的60万现金,对在项目做工的农民工如数结清了工钱。
这也是该项目负责人在中标该项目准备施工前,区国土部门和他签订的项目协议中首要完成的一条。
据了解,区国土部门在每一个土地整治项目开标前,全部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每一个项目公平公开公正。同时,每个项目中标的负责人,都必须和国土部门签订协议,保证项目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在项目完工国土部门验收时,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凭证将作为首要的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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