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陈洁琼)“如果不是你们替我据理力争,我真不知道该怎样讨回公道。”近日,在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的帮助下,历时8个月、先后2次开庭,终于成功获得经济补偿的贺胜桥镇万秀村农民工张六林拉着律师的手感激地说。
张六林是咸宁市某工贸有限公司的清洁工。自2006年进入公司后,他总是尽职尽责的完成本职工作,2014年7月,因患白内障几近失明的他被公司单方面解除了劳动关系。其后,他多次找用人单位讨要所欠工资,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金等,均被对方以其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而拒绝。他向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后,最终被咸安区法院认定为全日制工人获赔。
今年以来,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面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设立农民工维权流动服务岗,组织律师、法律服务人员深入梓山湖新城、咸安经济开发区等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地方提供义务咨询服务。
据悉,今年1—5月,该区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2件,同比上升10%,解答咨询等其他事项1115件,有效维护了广大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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