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陈洁琼报道:因公受伤,却不知如何索赔。6日,纠结不已的王先生找到咸安区法律援助中心,诉说烦恼。
王先生今年62岁,家住马桥镇高赛村。4月9日,他在咸宁青林苗圃场修剪树枝时,因树木被风刮倒,从高处坠落致伤,经市宗奕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为十级伤残。
王先生家境贫寒,老伴腿部残疾,儿子尚在读书。王先生在青林苗圃场打工已有8年之久,老板周道银为人十分仗义,平时对他照顾有加,受伤住院期间,主动承担起了全部治疗费用。正是基于双方的情分,王先生为赔偿数额问题犯起了难,无奈之下找到了区法律援助中心。
了解事情原委和双方的诚意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朱秋荣决定减化一切程序,以非诉讼援助的方式为双方现场主持调解。
7日上午,双方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一次性赔付3万余元的协议。至此,这个困扰双方近4个月的心病终于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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