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咸安区国税局建立和完善“阳光稽查”机制,把整个税收稽查过程“晒”在阳光下,稽查效率明显提高。今年上半该局合计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475万元,其中,纳税人自查补报税款464万元。 (胡慰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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