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通讯员 石义涛)“上次我买了劣质米,就是不懂得维权吃了亏,后来找你们投诉调解,商家才给我换了好米。”在“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现场,陈先生找到通山县市场监管局宣传点,对工作人员说道。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通山县市场监管局积极参与了在县政府广场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该局以“12·4”国家宪法日为载体,采取散发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对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的消费维权、食品药品安全、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进行现场解答,着力提高全民宪法意识、群众维权意识、食药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活动现场吸引了大批群众,该局工作人员对群众的咨询耐心解答,印发的《食品药品安全100问》、《图说食品安全》和《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册》等资料受到群众热烈欢迎。据了解,该局活动期间共接待咨询、来访群众3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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