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 程慧、通讯员 谭崇飞、邓昌林报道:11月6日,记者从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该县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征收工作已全面铺开。2018年,农村居民及城镇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缴费标准统一为18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据了解,明年是该县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参保实行统一缴费标准和统一缴费渠道的第一年,保费征收采取“村(居)委会设点缴费,农商行、邮政银行窗口缴费,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缴费和村组干部上门征收”的多种征缴方式。
“全家4口人一直参加医保,这么多年全家没有人住过院,但是买了医保心里就踏实”。在县农商行新城支行,前来缴费的叶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好多征收点都可以缴费参保,哪里近就去哪里,很方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陈德胜表示,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后,基金“蛋糕”更大,抗风险能力更强,惠民政策也会更多。
今年9月1日以来,该县城乡居民“医保新政”全面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行市级统筹,药品目录扩大、诊疗目录扩宽、报销比例提升。其中,一级医疗机构报销85%,二级医疗机构报销7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0%,精准扶贫人员报销比例提升10%。
此外,为方便群众,该县开通了医保报销、大病保险、精准扶贫补充保险“一站式、一单式”服务和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报,并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七类人员免缴个人参保基金,由扶贫、民政、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资助。
据测算,2018年,该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数将达38万人,截止目前,已经征收在校学生6万人,征收城镇及农村居民10余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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