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赵骥 通讯员 徐忠宽 马映)26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通山县狠抓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全县共取消低保对象512户958人,新增660户1320人。
今年2月份,通山县专门出台了《2017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方案》、《深入开展人情保群体保错保专项整治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通山县民政局还专门召开了农村低保按标施保业务培训大会,为按标施保工作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
据了解,今年通山县低保人平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提高了30元,达到210元/人/月,实现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按户保障的目标。同时,通山县民政部门在按标施保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低保对象严把审核关,确立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到位、信息核对到位等6道关口,确保了低保发放的精准性。
据悉,近几年,通山县通过开展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救助对象准确率,提升了补助水平的合理性,保障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切实发挥了低保救助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兜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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