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吴娜报道:3月3日,通山县司法局组织全县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召开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部署会。
会议要求,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改制工作拟在3月底全部完成,届时在与原行政机关、乡镇彻底脱钩的基础上,统一变更为合伙制法律服务所,在咸宁市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的管理下,实行自主执业、自收自支、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自律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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