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张远杰、谢武兵、徐广臣、李芳报道:1月13日,通山县通羊镇出台党员日常行为规范“八不准”规定,引领党员遵规守纪,切实过好春节“廉关”。
该镇的“八不准”规定即是:不准发布传播低级庸俗的信息和言论;不准参与组织或带头非法上访;不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不准组织或参与赌博活动;不准参加宗教组织和风水迷信活动;不准出入有损党员形象的娱乐场所;不准实施家庭暴力、不尽抚养赡养义务等违背婚姻、伦理道德的行为。
该镇强调,对春节期间违反以上“八不准”规定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通报、公开曝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
据悉,该镇本着惩治与教育并重的原则,已先后对违反相关规定的27人次进行了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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