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工商局加强落实主体责任 推行"函"式监督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昌国良、吴丽君报道:“程所长,你所里两名同志着装不规范未系工商领带,责成你所作出处理”。这是4月18日,通山县工商局局长黄彦和落实主体责任对南市工商所进行现场督办的一幕。
今年来,为加强对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该局纪检组每月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将党组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共性清单和个性清单逐一列出,以“函”的形式发给每位党组成员,下月初收回督办检查表,让党组主体责任一目了然、落地生根。
目前,该局纪检组已下发“纪函”3个,党组成员按照“纪函”的清单内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主体责任真正落在实处,显现实效。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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