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阮维桢报道:近日,湖北省森林公安局授予通山县森林公安局红豆杉专案组集体三等功、干警叶红彬个人三等功荣誉。
原来,2012年4月6日,通山县洪港派出所巡查时,在洪港镇留阻村发现一起非法盗挖销售野生红豆杉团伙案。随后,该案交由通山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
野生红豆杉属国家一级保护植物。通山森林公安局立案后,历时14 个月侦破该案,足迹遍及浙江、湖南、江西、黑龙江、陕西五省。在侦查期间,专案组人员六去浙江、五下湖南、北上鄂尔多斯、西达西安,历尽艰辛,终于在今年5月13日从陕西西安将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给这起震动全省、震惊全国的特大盗挖销售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案划上了一个圆满句号。
据介绍,此案以犯罪嫌疑人卫某为首的采伐、收购、运输、销售红豆杉涉案人员共19人,他们先后在通山县洪港镇留阻村黑冲林场和江西省武宁县大洞乡彭坪村盗伐野生红豆杉共10株、收购贩卖7株,获取非法所得102650元,案犯管某收取非法运输费21400元。
目前,19名嫌犯中已判决13人,移送起诉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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