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通讯员黄齐智报道:“看到税企微信群里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我们第一时间向税务部门申请困难性减免,很快被告知已办理好,随即就享受到了第一、二季度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合计29万余元,真是雪中送炭啊。”湖北百丈潭酒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柳红艳为税务部门落实优惠政策的高效率点赞。
在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复工复产发挥积极作用,其中咸宁市税务局专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行业出台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优惠(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税务局公告〔2020〕1号),精准施策,为困难企业助力“加油”。
通城县税务局全力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困难减免政策,通过“线上+线下”广泛宣传,线上纳税人“云”讲堂,专题讲解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税政策,准确解答了减免对象、减免范围、减免期限等纳税人普遍关心的问题,吸引了1万多人次收看和关注,同时通过税企微信群、QQ群向企业“一对一”推送困难性减免税政策。线下通过减税降费、复工复产等结对走访行动,把疫情期间困难性减免税政策宣传到每一个企业,让困难企业早享尽享。
除了百丈潭酒业这样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到前两个季度的房产、土地使用税优惠外,第一季度生产经营困难的一般纳税人同样能享受上述两项政策。
“公司第一季度外贸销售影响较大,出口转内销也需要时间,税务部门主动上门向我们宣传各项政策,今年共享受税费优惠共255万余元,仅一季度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两项就减免了6万余元,可以说减税降费帮助我们快速走出了困境。”湖北丽尔家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林涛说道。
截止到8月底,共受理困难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申请77户次,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45户次、一般纳税人困难企业30户次,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四大类困难行业2户次,减免土地使用税96万余元,减免房产税93万余元,共计190万余元。
编辑:hefan
上一篇:
智慧管理 通城公营校车开启运营
下一篇:
【八佰壮士之乡专题报道】万连卿勇赴抗日前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