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冯玉) 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又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近日,被执行人徐某因涉嫌“拒执罪”,被通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这也是通城法院开展“霹雳行动”以来,刑事拘留的第一名“拒执”犯罪嫌疑人。
此前,雷某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将徐某起诉到通城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徐某赔偿雷某各项损失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徐某未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6年8月25日,雷某申请强制执行。
通城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于2016年9月19日向被执行人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成徐某履行判决义务并报告财产,但徐某既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也不进行财产申报,为此,通城法院于2016年10月17日对其司法拘留15日,但徐某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
近日,通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打电话、发短信给徐某,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但其仍置若罔闻,最后干脆“玩失踪”,导致案件无法执行。
鉴于徐某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罪”,通城县法院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侦查。近日,徐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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