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杜赵报道:日前,通城县纪委发出“五条禁令”,重申纪律要求,部署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工作。
“五条禁令”为: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或变相购买各类祭扫物品;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森林公园等地焚烧冥纸。
清明节期间,通城县纪委将组成专项督察组开展监督检查,对清明节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线索,将以“零容忍”“零放过”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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