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县域新闻 >> 嘉鱼新闻 >> 正文

黄大洋等人涉黑案在嘉鱼公审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8-10-25 08:31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亚姿报道:10月23日,嘉鱼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单位湖北锦洋建工有限公司、湖北骏海建设有限公司,被告人黄大洋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黄大洋涉嫌以湖北锦洋建工有限公司、湖北骏海建设有限公司为依托,以公司部分员工为基础,吸收社会闲散人员,形成了以黄大洋为组织者、领导者,以王永伟、李军、佘焰辉为骨干成员,以黄建平、吴咸付为积极参加者,以佘卫、樊德振、钱军军、黄琦、甘琳及沈茂华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2012年至2017年期间,该组织通过上述两公司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活动及其他手段,强揽了大量水利等工程项目,先后获利3000余万元。该组织犯罪获取的经济利益,部分用于违法犯罪支出及组织成员发放工资、福利,维系组织生存发展。该组织自形成以来,为大量强揽工程,排除竞争对手,采取威胁、恐吓、纠缠、滋扰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在公共场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黄大洋等15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该案由嘉鱼县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程远宏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7人合议庭。4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15名被告人、被告单位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整个庭审过程将持续3天。

嘉鱼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后,及时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依法告知并充分保障了其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并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召开了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参加的庭前会议。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嘉鱼】推进棚户区违建整治
下一篇: 【嘉鱼】拓宽融合发展之路

相关新闻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