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皮道琦报道:“禁燃鞭炮既是倡导文明节俭风气,更是为了保护环境。”连日来,禁鞭已成为嘉鱼县城区居民谈论的热门话题。
9月15日,该县召开禁鞭工作会,正式颁布《嘉鱼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办法》和《嘉鱼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在该县城区全面实现禁鞭,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禁鞭令一出,居民纷纷点赞。家住西街社区附近的居民杨佳来认为,禁鞭是大快人心之事。他说,过去大家不仅逢年过节要放鞭,红白喜事要放鞭,超市门店开业也要放鞭,而且有的人为了攀比摆阔,在鞭炮的长度和数量上不断加码,燃放时产生的烟雾和噪声,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半夜或凌晨放鞭,把人从睡梦中惊醒,更让人难受。禁鞭后就再也不会有这些烦心事了。
像杨佳来一样支持城区禁鞭的居民,在嘉鱼还有很多。他们中很多人在之前就通过各种途径向相关部门建言在城区内禁鞭,有一部分人甚至希望各集镇区也一并禁鞭。
该县禁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城区禁鞭既是顺应民心之举,也是推进现代社会文明建设的必然所需。此次城区禁鞭范围为东至嘉鱼东收费站,南至官朱路、官桥集镇(包含官桥八组),西至山湖温泉、南门大道,北至长江干堤、环城路、人造板厂路、小新堤路、何家畈中桥、嘉兴园小区、人民医院北围墙、嘉鱼大道马鞍河东段以南地区。
为确保城区禁鞭有序推进,该县在接下来的3个月时间内,将通过发布禁鞭公告、召开禁鞭工作动员大会、层层签订禁鞭工作责任状等方式,落实工作责任。并利用各种媒体、墙报、标语、横幅、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禁鞭规定家喻户晓,成为居民群众的自觉。同时,从县公安局、安监局、城管局和工商局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对城区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户和网点展开全面清理整顿,确保禁鞭区域内,一律不得储存、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
“不管是节假日还是办红白喜事,不管是工地奠基及竣工庆典还是商场超市开业,一律不能燃放烟花爆竹,违者一律按规定给予处罚。”该县禁鞭办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禁鞭令实施后,县公安局将联合城管执法局等相关单位加强街道日常巡查,特别是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节日期间实行重点巡查,及时制止和处理违规人员。
据悉,该县城区禁鞭实施方法明确规定,对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燃放、收缴其烟花爆竹,并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罚款;对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的,由县安监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居民主动制止、劝阻和举报禁鞭的行为,经核实属实的,每次给予2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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