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皮道琦、熊琦报道:日前,嘉鱼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判处被告万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悉,2002年,渡普口镇村民张某等人分别在自家的责任田种植杉树。去年4月初,张某等人委托朋友出售杉树。经朋友牵线,万某出资1.38万元购买了张某等人种植的杉树。于是,万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砍伐了张某等人种植的67.63立方米杉树,并将砍伐的杉树转卖他人,共计获款2.8万余元。后经公诉机关指控,其滥伐林木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罪,于是便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这是该县狠抓森林资源管护,着力打造生态“森”呼吸的一个缩影。
嘉鱼素有“意杨王国”的美誉,森林面积42万亩,活立木蓄积18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28%。为了保护好森林资源,优化生态环境、助力林农脱贫致富,近年来,该县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着力打造“生态‘森’呼吸,绿色‘林’距离”的新名片,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林业行政执法的若干规定》等制度,严格森林资源监管。
该县一方面围绕“五个抓”,切实做到“三个关键”,即通过抓森林火灾防范、抓森林防火宣传、抓野外火源管理、抓防火预案落实、抓火灾案件侦破,争取关键人、管好关键事、抓住关键点,以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防火措施,严防森林火灾;一方面抓好林业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制度,规范林木采伐的审批程序,建立专门台帐严控征占用林地定额,规范林地手续办理,确保林业经营生产秩序良好。
在此基础上,该县着力强化科技兴林工作,不仅督促林业部门在全县设立森林病虫害监测点24个,落实病虫害防治,还通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印发林业技术资料2000份,发放防虫毒签80万支,培训林农200人次。去年,该县组织开展的“天网行动、楚天剑兰”等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物的专项行动,先后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18起,打击教育违法人员31人次,为防范有害生物传播和侵入,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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