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王晓越、谭礼义报道:“如果不是县里及时为我办理了医疗救助,我真不知道怎么办。”17日,嘉鱼县渡普镇王庄村村民张军感激地说。
张军因患肾病进行肾移植手术,巨额手术费让贫困的家庭债台高筑。该县民政部门通过入户摸底调查,为他办理了低保,并办理了医疗救助。
该县民政局不断强化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五保供养等力度,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该县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至每年4530元;将因病致贫的重特大疾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重症患者实施门诊救助,最高年救助达1500元;拿出14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资助全县低保、五保对象参合;针对特别困难对象新增了大额临时救助,农村救助对象最高可达4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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