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当事人孙某的丈夫吴某来到崇阳县法院,将一面上书“热情服务 认真负责 公正执法 廉洁高效”的锦旗送到该院执行局局长手中,向崇阳县法院及执行局干警表示感谢。
2018年,崇阳人孙某借款35万元给在广东省江门市开公司的杨某、刘某夫妻俩,并约定以两人位于嘉鱼县鱼岳镇的一处商品房作抵押。借款期满后,两人未还付本息。因多次催讨未果,2019年孙某诉至崇阳县法院,并申请对上述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崇阳县法院裁定查封该处房产,依法判决杨某、刘某返还孙某借款35万元及利息。
杨某、刘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且一直联系不上,孙某向崇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奔赴广东省江门市到杨某、刘某所在公司找寻两人未果后,将两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2020年9月,执行干警根据线索,再次来到千里之外的广东省江门市,冒着倾盆大雨找到了杨某、刘某,两人拒不履行义务,崇阳县法院决定拘留刘某,并督促两人尽快还款。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杨某在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佛山市禅城区法院、嘉鱼县法院均有未执行完毕的案件,且佛山市南海区法院作为查封杨某与刘某共有的位于嘉鱼县鱼岳镇的房产的首封法院,依法处置了上述房产,执行得款35.6万元。崇阳县法院立即向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发出申请分配函,最终将分配得款14.5万余元交至孙某。
“太感谢你们了!在广东冒着那么大的雨,衣服全部淋湿还不停地帮我们到处找人。”虽然案款还没有全部执行到位,但当事人及家属却被崇阳县法院执行干警认真负责、积极作为的司法为民作风所感动,为此送上锦旗致谢。
(通讯员:吴伟)
编辑:hefan
上一篇:
下一篇:
【我为群众办实事】崇阳县法院:民生无小事,执行暖人心
咸宁网讯咸宁日报记者丁伟、特约记者胡向辉、通讯员田明报道:8月4日上午,湖北科技学院在崇阳县青山镇吴城村,为崇阳县隽青...
咸宁网讯(通讯员胡向辉)8月4日,崇阳县隽青家庭农场获两知名院校授牌,一是华中农业大学“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基地”,二是湖北...
咸宁网讯咸宁日报记者丁伟、通讯员吴荣报道:7月29日下午,两辆满载捐赠物资的大货车从崇阳县驶往河南省鹤壁市,车上装有矿泉...
8月6日,我市崇阳县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经流调排查与中建三局武汉沌口项目工地区域相关联,为社区排查、隔离、核酸检测发现...
咸宁网讯通讯员石旭利报道:8月2日,崇阳县电力大道东段贯通工程现场,电力高压铁塔迁移正在加紧施工。与此同时,赤通公路北...
咸宁网讯(通讯员陈超)7月30日,崇阳县组织举行优质农产品产销对接会,县政府办、县直有关职能部门相关负责人、一乡一品供应链...
这是崇阳县公安局组织崇阳县天成爆破有限责任公司、咸宁市永安民用爆炸物品有限公司崇阳分公司、崇阳县昌华实业有限公司等三...
崇阳县上下将以这次集中开工活动为契机,按照“能开则开、能早则早、能多则多、能快则快”的要求,紧盯有效投资不放,持之以...
8月3日,崇阳县法院通过企业财产保全担保联动机制和速裁程序快速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妥善化解企业矛盾纠纷,助力优化法...
近日,在崇阳县法院、县金信担保有限公司等职能部门共同协作下,成功对湖北某建材公司诉讼标的92万元的合同纠纷案财产保全申...